明代滇缅边境卫所军户的社会流动——以永昌张志淳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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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罗勇,男,1981年生,四川威远人,博士,大理大学特聘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国西南边疆历史研究。
社会流动是个人地位、财富、权力在社会上的位置的转变。一般认为,在明代军户、民户、匠户、灶户四种户籍中,军户社会地位最低;加之卫所体系内部的军官、舍人、汉军、土军等阶层差别形成的不平等,使军户试图摆脱军户身份。明朝则通过世袭法、清军、武选等方式保障卫所军队数量,[1]同时为了维持卫所体系的阶层差别,稳定卫所体系,允许卫所体系内部的社会流动。教育是向上流动的主要途径,但财富是关键因素,[2]也有军户选择经商改变命运,[3]更为常见的是逃离卫所,[4]甚至土军编造移民来源故事来提升社会地位。滇缅边境的腾冲、保山地区紧邻三宣六慰,为了控制麓川和缅甸,明朝在这里设置卫所,千户所和军丁数量均超出明朝的标准,卫所体系与府州县体系经历了相互转化裁并的过程。该过程对军户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军户身份有没有变化?该过程中军户的社会流动是怎样的?这些问题的解决,对深化明代卫所制度研究,丰富明代社会流动研究,具有学术价值。
张志淳(1457~1538)是云南金齿卫人,原籍应天府江宁县,是明代云南的重要人物,在明代云南文人著作中,他的《南园漫录》唯一被入选《四库全书》。他曾祖父张杰在洪武时期被谪戍到金齿卫,成为卫所军户。但到他父亲张昂时,已积累大量财富,参与地方事务,与地方官员有往来。到张志淳时已通过科举人仕,官至户部侍郎。张志淳又因牵涉刘瑾案致仕,回乡后参与地方事务,在嘉靖初年遭到打击,长子张含被捕入狱。次子张合在嘉靖初年中进士使张家有复兴的希望,但张志淳死后张合仕途不顺,壮年而病逝。张氏走向衰落。张志淳的经历是卫所军户社会流动的典型个案。本文以张志淳的社会流动为个案,讨论明代的制度如何影响到滇缅边疆卫所军户的社会流动和身份变化,滇缅边疆卫所军户如何利用明朝政策改变自己的命运。
一、滇缅边境的卫所及其军丁
洪武十五年(1382)初明军平定云南,但部分元代军队和官员还没有投降,他们联合麓川,侵占南甸、腾冲,屠永昌城,俘获金齿卫指挥使王真,又对景东发起进攻,控制怒江下游以东的区域,对永昌(今保山)、蒙化(巍山)、景东等地形成包围之势。洪武末年明朝才控制怒江以西的疆域。此后,滇缅边境的稳定维持了十多年,但自永乐十一年(1413)思任法袭职,侵扰周边地区,滇缅边境局势又开始动荡不安,最终引发正统时期明军征伐麓川。随着收复麓川占据的区域,思氏后裔被逐至伊洛瓦底江以西,明朝则在干崖、南甸设立宣抚司,麓川旧地设陇川宣抚司。此后思氏后裔多次越过伊洛瓦底江,试图恢复故地,木邦、孟密之间也相继发生争夺,嘉靖以后缅甸逐渐强大,在万历时期成为影响滇缅局势的主要力量。
为了控制滇缅边境局势,明朝在永昌地区设卫所。这一区域的卫所体系先后经历金齿卫、金齿军民指挥使司、腾冲军民指挥使司、永昌卫和腾冲卫。
按照洪武时期的标准,每个卫辖五个千户所5600人,每个千户所辖10个百户所1120人,每个百户所112人,[5]但滇缅边境的千户所和军丁数量都超出了标准,设置也跟其他地区不同,不是一般的卫指挥使司,而是军民指挥使司,具有军民一体的性质,辖有千户所、守御千户所、州、县、长官司、安抚司等。千户所管理从外地调遣或谪戍来的汉军,守御千户所则管理土军,甚至金齿、永昌守御千户所还要管理原永昌府直辖的各里编民,永平县、腾冲州管理以土著为主的编民,施甸、凤溪长官司和潞江安抚司是管理夷民的土司区域。
土著是明军进入云南之前已纳入元朝管理体系的居民,包括世居居民和元代移民,其中有部分是军人。明朝在滇缅边境设守御千户所,以元代该区域的军人充任,形成土军,如腾冲、金齿、永昌三个守御千户所。土军有操守、认办之分,土军在卫所服役,却没有汉军的待遇,无粮无装无马,“其为装为马者,皆其自力”,地位比汉军低。[6]尤其是在撤销军民指挥使司、恢复府卫并置后,土军的户籍隶属于府州县,但仍要服军役,面临双重负担,而军事操练不定时,经常与农耕时间冲突,影响农业生产。[7]
明初永昌地区遭到屠城,人口减少,为补充人口,完善卫所体系,明朝从内陆移民到滇缅边境的卫所。”[8]这种军丁被称为汉军,有谪戍、调遣、垛集之分。洪武时期的汉军分布在怒江以东,主要是谪戍官员、罪犯、大姓;怒江以西的汉军则在正统时设腾冲军民指挥使司之后从云南其他卫调来。滇缅边境地区卫所的汉军很多,仅谪戍就不下万人,但逃跑很严重,洪武时已“有金齿戍卒能为火器炮铳逃入其(麓川川)境”[9]。到隆庆时,“夫汉军者……今则逃亡将半,何也?腾边卫土薄,七分屯种者散于饥懂,输纳之艰;地邻瘴乡,三分操守者毙于役。使抚勘之,所操守者缺,间拨不堪,屯种者补之,此屯种者愈少,虽屡年有减征之患,而额米愈不能充”[10]。很多脱离卫所的汉军寄寓在沐氏籽粒庄田,成为寄庄。为补充军队,明朝又在军户子弟中设军余名额,其方法是“正军逃亡,余丁补伍”,承担了繁重的任务。[11]
卫所军官包括卫指挥使司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金事、镇抚,以及千户、百户等,其中指挥使、千户、百户属于世袭官职,在卫所体系中权力大、身份高,享有俸田;他们还圈占屯军的土地,使屯军不得不另谋生路;或者将逃跑军户的土地据为己有;甚至官役使屯军耕种自己的田地,[12]使屯军沦为佃户。武官应袭舍人是卫所官员的子弟,且在达到袭职年龄前享受“优给”待遇。[13]
在明朝户籍制度之下,户籍身份是世袭的,军户在军户、民户、匠户、灶户之中地位最低。在卫所体系内部卫所军官、汉军、土军的身份和地位也不同,形成了不同的阶层。
二、滇缅边境卫所军户社会流动途径
卫所军队或卫所将军的异地调动是卫所体系中的水平社会流动。从卫所体系的稳定来看,由于明代户籍和卫所体系内部阶层的不平等,保持不同阶层或不同户籍之间的垂直流动更为重要。
滇缅边境卫所体系与府州县体系之间的转变对卫所军户身份变化影响很大。在明朝初期这一区域是府卫并置,府管里各编民,卫管理卫所军户,但洪武二十三年(1390)撤销永昌府,将编民纳入卫所体系,使民户与卫所军户均被军民指挥使司管理。正德末嘉靖初恢复府卫并置,使原来的民户有恢复民户的希望,甚至一些军户也希望变为民户。然而府卫并置的结果是恢复了原来永昌府所辖民户的编户身份,并将腾冲、金齿、永昌三个守御千户所的夷民改为编户,在此基础上设腾越州和保山县,从外地迁来的汉军后裔的身份则没有改变,仍然是军户。[14]
夷民改为编户,负担反而更重。在军民指挥使司时代,他们只承担军事操练和认办,但改为编户后他们的军役仍然保存,还要承担编户赋役,尤其是操练影响农业生产,往往耽搁耕作时间。到明后期对土军实行免操银政策,才使他们有时间耕作。[15]交纳免操银可以不参加操练,以至一些土军干脆通过经商积累财富,用货币代替军役。虽然土军的财富地位提高了,但他们与汉军比起来,汉军有文化上的优势,土军则缺少文化上的优势,于是有的土军参考汉军的移民经历,编造土军祖先也是从内陆移民而来的历史,借此提高社会地位。
科举是明清时期向上流动的主要途径,明代滇缅边境卫所体系也不例外。洪武二十七年(1394)设立武学,命全国武臣子弟到各自所属省份参加考试。[16]同年,朱元璋命翰林秀才余子禧为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武职、军民子弟的老师,在永昌城镇南门开馆设学。[17]明朝还设立社学,举行乡饮酒礼,教军民子弟三纲五常之礼,甚至一些军官主动请谪戍到这里的文人教他们的子弟。宣德十年(1435)全国卫所修建学校。在此政策背景下,金齿司儒学得以建立,为军中俊秀提供了参加科举的机会。军中俊秀即普通军户的子弟,被称为军生。一开始军生不能享受儒学生员每月的廪食供应[18]。景泰初年明朝财政不足,允许纳粟纳马的家庭送一个子弟到国子监读书,使富裕家庭的子弟有进一步深造的机会。同时云南按察司提调学校副使姜浚建议放松军民子弟入学读书的条件,各卫所军生不再受生员数目的限制[19],可以补司学弟子员,享受廪食供应,但进一步深造的机会仍只限于纳粟纳马入监。到成化二年(1466)才允许才卫所子弟岁贡,但仍不能享受廪食供应。[20]这些政策意味着只有家境富裕的军户子弟才可能成为岁贡生。但无论如何,这些政策对卫所体系内向上流动是有利的,此后永昌地区卫所官籍、军籍中出仕的人逐渐增多。[21]
明朝还允许军民纳粮升官。正统时期明朝征伐麓川,但长距离运输粮饷,成本高,差役重,[22]粮价上涨,盐商不愿中纳,正统四年(1439)云南按察司按察使赖巽建议令军官、土官能出米二百石赴金齿仓纳者,量升一级,三百石升二级,土人、军人出二百石者,土人量与驿丞、河泊等官,军人授所镇抚三百石者,土人县佐、巡检,军人试百户。[23]当时因军饷严重不足而批准此法。这为卫所体系内有富余粮食的军户子弟升职提供了可能。到正统中期,明初迁来的汉军后裔已在滇缅边境生活五十余年,有的已积累一定财富,通过纳粟提高了身份地位。如韦谦“闻贵州入粟可补官,即不远数千里往输粟,而以弟让受官为镇抚,族皆赖焉”。[24]
无论是科举制度还是通过纳粮升官,都需要有大量的财富为条件和基础,而明初在滇缅边境地区鼓励垦荒的政策为军户积累财富提供了可能。明初滇缅边境的战争使当地的居民迁走,田地抛荒,形成“地僻人稀,高则林麓,低则芦蓼,田地无开辟之夫,庐舍无构结之役,夷窝蛮穴,鸟迹兽踪,礼乐无闻”的荒凉景象。[25]当时明朝在云南的粮食供应不足,在鼓励盐商中纳、调运府州县余粮的同时,还鼓励军民开荒。[26]在这一政策下滇缅边境地区的荒地得到开辟,镇守使、卫所军民都积极圈地、开荒,[27]有利于出现粮食丰裕家庭。
滇缅边境卫所军户还面临瘴气、耕田少、负担重、战争等影响生计或威胁生命的问题;甚至部分军户土地被卫所军官兼并,沦为实质上的佃户,使卫所军丁不堪重负,有的则逃离卫所。明朝采取清勾的办法防止这种流动,但事实上并未奏效。到万历后期滇缅边境卫所军丁未达到每个千户所1120人的标准,缺额很多。如永昌卫10个千户所正军总数只有3148人,还不足三个标准千户所的正军数量;腾冲卫四个千户所正军总数为2334人,只相当于两个标准千户所的正军数量;甚至镇安、镇姚千户所守军分别只有63人、809人。
总之,明朝鼓励垦荒,为边疆地区军民积累财富提供了政策支持,在军户家庭能力不均等的情况下,成为滇缅边境卫所军户分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家庭因为拥有大量土地而有了改变命运的经济基础。永昌张氏就是这样的个案。
三、张志淳的社会流动
张宗是张志淳的祖父。张宗墓《山阡表》载:“公讳宗,字胜宗,别号乐逸翁。洪武已酉(洪武二年,1369)生江宁县之朱门乡,年十七(时洪武十八年,1383),随父谪此,享寿七十,以正统戊午(正统三年,1438)卒。”[28]从《山阡表》得知,张宗原籍应天府江宁县朱门乡。洪武时期没有江宁地区居民移居云南的明确记录,江宁地区稍晚的地方志以及张志淳的个人经历留下了张氏从江宁迁移到云南的信息。
明朝初年在江宁县设坊、郭、乡。在城曰坊,在郭曰厢,在野曰乡。朱门乡是江宁县所辖21个乡中的一个,在江宁县南九十里。[29]明代初期江宁县居民坊内多权贵和卫所军营,城外则多从杭州、嘉州等地迁来的大族以及土著的金陵人。[30]朱门乡属于城外,张志淳自称祖籍是江宁右族,可能是从杭、嘉等地迁来的大族。洪武初年到永乐时期江宁的居民发生了很大变化;大量居民被迁走,“江宁人户视国初不能处其什一。洪武中已拨沙洲乡民隶籍江浦。永乐中又分调于北京。今坊厢名存而实亡。乡都出安德、凤西外城瑾户者系目皆逊亡屋也”。[31]张氏也在这一时期离开了江宁。
洪武十七年(1374)明朝从南京等地迁移大姓到滇缅边境一带,张氏在此时迁移到滇缅边境,从江宁人变成金齿卫人。此后有关张志淳的户籍的记录,如《皇明贡举考》说张志淳是云南金齿司人,[32]正德时期在南京户部任职的张志淳有恢复江宁籍的想法,张志淳墓志也言“先世本江宁右族”,[33]张志淳撰胡亮墓志著“江宁张志淳”,这些都证明张氏从江宁迁来。
张氏谪戍到金齿,成为世袭军户,但借助明朝的政策,努力改变身份地位。张宗以慈、勤、实、俭起家,晚年积累一定财富,在当时“制给田若干亩,官敛谷五十石贮公庾”的情况下尚能“散以为常”,助人为乐,但张宗未圈占到一块风水好的坟山。[34]张晶15岁时张宗去世。[35]明军征伐麓川时,杨宁参赞军务,开创金齿司儒学,张晶曾受到赏识而进入金齿司儒学,但杨宁调离后张昂也退学。张晶退学后“学日益进,产日益饶,有余以贷人,不苟计息”,甚至在乡里已有一定威望,创私塾,建议设养济院,周济族人等,跟王恕、林俊等有往来。[36]张晶积累了大量财富,又因为当过秀才,具有道德品行,多次被推荐为乡饮酒礼宾,但被他拒绝。
张晶跟金齿军民指挥使司胡氏本来关系较好,但成化初年金齿指挥使争袭,张昂牵涉其中,受到排挤。胡渊是第一任指挥使,胡渊传胡琛,胡琛传胡志,胡志传胡亮。胡亮袭职时发生争袭事件。胡亨是胡志的第五个儿子,胡亮的弟弟。当时有人嗾使胡亨争袭,[37]张晶则“为之陈礼让,其人感而止”。争袭风波平息,胡亮当上了指挥使。张晶却因劝胡亨不要争袭而遭到胡氏的疏远,财产也受到权贵的褫夺。[38]这表明,张昂虽然拥有了财富,但在社会地位上仍无法与官宦相较,甚至受到官宦的打击。因此,考科举,取得功名,成张氏提高身份地位的重要途径,而这个希望在张志淳这一代实现。
张昂积累的财富为张志淳通过科举改变命运奠定了经济基础。张志淳在天顺时出生,他补司学弟子员时,已可以享受廪食供应,但他是普通军户后裔,所以叫军生、补司学弟子员。张志淳参加了两次乡试才中举,成化十六年(1480)中云南第一名,成化二十年(1484)中进士。旋即他母亲去世[39],张志淳回乡服丧。弘治三年(1490)吏部尚书王恕举荐张志淳担任吏部文选主事。[40]文选司是吏部的关键部门,“遇缺必会推,遇推俟钦点”[41],而王恕举荐张志淳可能是因为跟张晶的交情。从此张志淳开始了仕途生涯。弘治四年(1491)张晶去世,张志淳归乡服阙。弘治九年(1496)恢复吏部文选主事七品官员,正德四年(1509)担任南京工部右侍郎三品官员,正德五年(1510)改南京户部,[42]“俄命公致仕”,此时张志淳53岁。[43]
张志淳到吏部任职,使张氏的人际关系更广,张志淳跟马文升、杨廷和等人保持了友好关系,甚至张志淳通过贿赂刘瑾快速升迁,[44]遭到官员嫉妒。因此部分官员想将张志淳调到外地任职,是吏部尚书马文升保住了张志淳的职务。[45]曾疏远张晶的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指挥使胡氏也请张志淳写墓志铭。[46]张志淳的长子张含没有中进士,放弃了科举仕途,但他利用张志淳的人际关系活动,交结名士,跟李梦阳学写诗,又与杨慎结交,[47]甚至娶金腾镇守参将卢和的女儿。张志淳的人际关系也成为张氏由盛转衰的重要因素。张志淳因贿赂刘瑾被列为刘瑾党,此时赏识他的马文升已主动辞职,张志淳只好任由处置发落,还好得益于杨廷和的帮助,没有受到很重的处罚,只提前致仕。[48]
杨廷和是嘉靖新政中主张废除正德时期弊政的核心人物。他熟悉云南情况,甚至可能去过云南。[49]杨廷和之子杨慎与张志淳之子张含因杨廷和、张志淳之间共事而认识,并多有诗歌唱和往来。在讨论如何处置刘瑾党时,杨廷和曾说“逆瑾乱政,挟天子之权,所谓狐假虎威。天下谁不畏之,况诸监局官同在禁内,朝夕相接,安得不曲意事之。若概以为交通,恐人人自危,肘腋之间,不可不虑,果有罪恶显著者下法司鞫问,明正其罪,而后籍其家,安能逃乎。予又言:首恶既除,附丽之徒去其太甚者可矣。诸司礼皆曰:先生之言是也。自是封门者少,人心稍安”[50]。这为张志淳等辈减轻了处罚力度。
按照正统十三年(1448)的规定“天下诸司衙门,老疾、致仕、事故等项官员,离原籍千里之外,不能还乡者,许各所在官司行原籍官司照勘,原系军民匠籍照旧收附”[51]。据此,张志淳致仕时有人建议他留居京师,以恢复江宁籍,张志淳也有此意,但其妻子沈氏因“先姑□先舅以大父所葬地弗吉,改口迁葬,谓将有显于两京者,今果然矣。而不归,非先志也”,张志淳返回金齿。[52]
张志淳致仕归乡后,发现军民指挥使司地区社会问题多,尤其是镇守使对社会危害大。他将这些问题归结于洪武时期撤销了永昌府设置军民指挥使司。他认为“永昌之为郡在元已盛,且与金齿夷之地迥绝,无相涉”[53],永昌改为金齿混淆了内外之别,是“武官欺诞”的结果[54];认为胡渊“彼武夫逞私,固无所知”[55]、废学为仓、“招镇守之祸”。”[56]张志淳甚至明确支持恢复永昌府。[57]嘉靖初年撤回金腾镇守使,嘉靖六年(1527)却在永昌卫专设采买宝石官员,恢复宝石采买,社会状况并没有好转,边疆防御力量也被削弱,以致滇西疆域出现动荡。张含因此批评永昌府的官员。[58]我们不易判断张含这些言论是否是招致打击的因素。但多种资料说明,张志淳因支持撤销军民指挥使司、恢复永昌府,在嘉靖八年(1529)、九年(1530)遭受打击。[59]
张合是张志淳的次子,嘉靖元年(1522)中举,此时他17岁。他参加四次会试(嘉靖二年、嘉靖五年、嘉靖八年、嘉靖十一年)才中进士。张合中进士使张家有了复兴的希望。张合“勤慎廉默,以奉父训,不贻吾羞”,[60]为张家争面子。嘉靖十七年(1538)张志淳去世,十九年(1540)沈善正也去世。张合认为张志淳应享受“阴叙其后,淑人应被赐祭开圹之典”,张含的儿子张梧却说“梧谓兹非事之恒者,当决之神,而后叔命是听”。[61]在张氏兴盛时张志淳认为风水会保佑张氏后人出人才,[62]但张志淳去世时风水不再起作用,也没有原来的人际关系,张氏子孙改为求助于神灵武安王。[63]从张志淳得益风水的保佑到子孙求助武安王,反映了一个家族兴盛时的自信和衰落时的前途未卜。按照明朝的规定,三品大臣历任未及三年的,葬事半给;[64]京官三品以上任满三年,才可以荫一子为官生;[65]严格来说,张志淳不能享受三品葬礼,也不能荫子为国子生。但在张合的努力下,三品不到一年的张志淳享受到了三品官的葬礼,荫孙子张梧为国子生。[66]
张志淳以三品官礼仪入葬,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张合的哀求和皇帝的恩赐。这并未使张氏的前途有所改善。嘉靖十八年(1539)张含作《结交行》感叹人间人情冷暖,云“近时交友岂无情,当面相看若弟兄。一言一事不相合,背面纷纷驱五兵。翻嗤陈雷笑管鲍,只重黄金不重道。不交肝胆交黄金,刖足机关助谈笑。以兹惊醒结交情,闭门习静何所营。”[67]沈氏去世之后,张含甚至“习静逃声,躬渔薄樵,无公府之迹,绝金石之交”[68],逃避社会。张合虽然进入仕途,但张志淳、沈氏夫妇去世后,一官十三年不迁,甚至外调福建金事,嘉靖三十二年(1554)因病回永昌,不久即去世,年仅47岁。自此张氏很少有人显露。
讨论
户籍制度和卫所制度决定了军户的世袭身份,但除了防止军户逃跑之外,并未禁止军户成员从事其他行业,甚至允许军户通过积累财富、科举向上流动。在此政策条件下,张志淳祖父、父亲积累财富的能力,以及张志淳科举考试的能力,决定着张志淳能否改变命运。在张氏具有改变命运能力的基础上,人际关系对张志淳的社会流动起到重要影响。对以故父母的“孝”使他放弃了恢复江宁原籍的机会,回到金齿修葺祖坟,但他没有放弃改变户籍的努力,通过参与地方事务支持设置永昌府,希望变成民户,但没有实现,反而招致打击。政局变动也影响了张氏的命运。张氏在四代人之内完成了向上流动和向下流动的轮回。
张氏社会流动的个案表明,虽然滇缅边境与内陆相隔着云贵高原、长江、澜沧江,远离明朝政令的发出中心,但这一区域的社会仍与明朝的政策、明朝的整体命运紧密相连。明朝的卫所制度、科举制度都在滇缅边境得到了实施,而且对滇缅边境的个体命运有重要影响。滇缅边境卫所军户身份地位的改变要依赖国家的卫所、科举政策。然而,我们只讨论了滇缅边境卫所体系中的一个家族的命运。从明代滇缅边境卫所体系中举人数来看,这样的军户还是少数,还有卫所军官、舍人、汉军中其他未能中举的群体以及土军,他们的社会地位是怎样的呢?只有将这些问题弄明白,才能更完整地认识卫所体系与边疆社会的关系。
另外,有资料认为张志淳被列人刘瑾党是冤枉的,[69]但张志淳被认为是文官中巨额贿赂刘瑾的始作俑者的说法[70],应该不是空穴来风。张志淳退休时因为家中人口多而颇多劳累,[71]嘉靖初年张含妻子卢氏为满足张含好交往朋友而卖掉自己的首饰,[72]以及乔世宁在张合墓志铭中提到“公家自昔产故厚”[73],似乎暗示张氏的财产在张志淳致仕时遭到剥夺。甚至至今保山民间流传的张侍郎传说也不是赞美的,如张志淳送礼给杨象山、张侍郎家后人不识宝、张含用剥削人民得到的钱建铁楼等,甚至张志淳送礼给杨象山写入了杨象山祠堂记[74]。这些传说表明张志淳在保山地区人们的历史记忆中的声誉不好。
注释:
[1]于志嘉:《明代军户世袭制度》,台湾学生书局1987年版。
[2]何炳棣:《明清社会史论》,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13年版(初版: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4);顾诚:《谈谈明代的卫籍》,《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5期。
[3]张金奎:《明代卫所军户研究》,线装书局2007年版,第212~290页。
[4]吴晗:《明初卫所制度之崩溃》,《吴晗史学论著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54~664页(原载南京《中央日报·史学》第三期,一九三六年三月十九日);《明代的军兵》,《吴晗史学论著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11~260页(原载《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第五卷,第二期,一九三九年);王毓铨《明代的军屯》,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23~329页。
[5](明)王圻:《续文献通考》,《续修四库全书》本,第246页下~247页上。
[6](天启)《滇志》,云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213~214页。
[7](道光)《腾越州志》第5卷《户口》,成文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第62页。
[8]罗勇:《麓川崛起与明初滇西边疆经营》,《保山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第8~13页。
[9](明)沈德符撰:《万历野获编》第30卷《夷菌好佛致祸》,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760页。
[10]《永昌府文征·纪载》第5卷《明三·(隆庆)腾越州志》,云南美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3228~3229页。
[11]王毓铨:《明代的军屯》,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38页。
[12]如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指挥使胡氏的俸田以及所圈占的土地由屯军耕种。参见《胡氏传家遗留田地、坟茔、山场总簿》;《明英宗实录》第92卷正统七年五月甲辰条,第134卷正统十年年十月戊申条;《永昌府文征·纪载》第5卷《隆庆腾越州志》,云南美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3229页;(明)余继登:《典故纪闻》,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24页。
[13](道光)《腾越州志》第5卷《户口》,成文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第62页;《永昌府文征·纪载》第5卷《隆庆腾越州志》,云南美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3228~3229页。
[14](天启)《滇志》,云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595页;(康熙)《永昌府志》第25卷《艺文一》,云南省图书馆藏本;(万历)《云南通志》第5卷《建设志》,西南稀见方志文献第二十一卷本,第135页下。
[15](道光)《腾越州志》第5卷《户口》,成文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第62页。
[16]《明会要》,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877页。
[17](康熙)《云南通志》第16卷,第111页。
[18]《明会要》,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413页;(明)陆容:《菽园杂记》,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74页。
[19]《明英宗实录》第192卷,景泰附录10。
[20](明)陆容:《菽园杂记》,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74页。
[21]《明会要》,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413页。如《保山县学科第题名记》中有左所军籍马应龙、中左所军籍邵惟中、中所军籍朱昆、中所军籍闪应霭、永昌卫官籍刘浩、永昌所官籍张必焕、金齿所官籍木从绳、中左所官籍刘子麒等。参见:杨思震《保山县学科第题名记》,徐鸿芹点校《隆阳碑铭石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5年版,第163~165页。甚至金齿司文澍、张志淳、滕槟,永昌卫孔禧、张合、张祐、霍薰、邵惟中、武松、石元麟、薛继茂、潘允中等人还中了进士。参见:(天启)《滇志》,云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341~315页。
[22](明)万表辑:《皇明经济文录》第30卷《陈言抚安夷民事》,《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9册,第343页上~344页上。
[23]《明英宗实录》第57卷。
[24](明)张志淳:《舅父韦谦墓表》,《保山碑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
第108页。
[25]《隆阳水头张姓祖祠碑》,《保山碑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73页。
[26]《明会典》载:“凡开垦荒田,洪武……十三年令革除荒间田地,许诸人开垦,永为己业,俱免杂泛差徭,三年后并依民田起科。……二十四年令公侯大官以及民人,不问何处,惟犁到熟田,方许为主,但是荒田俱系在官之数,若有余力,听其再开,其山场水陆田地,亦照原拨赐则例为主,不许过分占为己有。……二十六年……又令凡民间开垦荒田,从其自首,首实三年后,官为收科。”参见:(明)申时行等修《明会典》第17卷,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12页下;又《皇明从信录》载:“永乐二年十二月,令各处卫所屯田,若官员、军余家人自愿耕种者,不拘顷亩,任其开垦,子粒自受,官府不许比较。”参见:(明)陈建撰,沈国元订补《皇明从信录》,卷十,《四库禁毁书丛刊》史部第1册,第218页上。
[27]如隆阳水头军户张氏:“占得白草坡坟山一处,上至山顶,凹下至岔河,左至山胡椒箐,右至大箐河底。又一处,过水沟上至山顶,箐下至本山脚小昔,左至凹底、右至河。又有荞麦地一处,上至孔姓界垦(埂),下至村后,左至摆子凹,右至河。”参见:《隆阳水头张姓祖祠碑》,《保山碑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73页。
[28]《保山碑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101页。
[29](正德)《江宁县志》第5卷《坊乡》,《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24册史部,第735页上~736页上。
[30](正德)《江宁县志》第2卷,《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24册史部,第717页下;(万历)《应天府志》第14卷《风土志》,《四库存目丛书·史部》第203册,第453页上:
[31](正德)《江宁县志》第3卷,《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24册史部,第
720页上。
[32]《皇明贡举考》第5卷,成化二十年科,四十二b。
[33]《保山碑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112~114页;《敕提督电种昭毅将军金云南都指挥使司事胡公墓志铭》,徐鸿琴点校:《隆阳碑铭石刻》,云南美术
出版社2005年版,第94~95页。
[34]《山阡表》,《保山碑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101页。
[35]罗勇:《明朝永昌张氏家族年谱初编》,《西南古籍研究》(第十辑),云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03页。
[36](清)曹树翘:《滇南杂志》第15卷《轶事八·贵所诗话二则》,华文书局股份有限公司本,第558~559页。
[37]《胡氏传家遗留田地、坟茔、山场总簿》。
[38]《保山碑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106页。
[39](明)李时:《张志淳墓志铭》,《保山碑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110页;(明)王恕:《处士张君德远墓志铭》,《隆阳碑铭石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5年版,第105页。
[40]《明史纪事本末》,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607页;(明)李时:《张志淳墓志铭》,《保山碑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110页;(明)王恕:《处士张君德远墓志铭》,《隆阳碑铭石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5年版,第105页。
[41]《万历疏钞》第21卷,王元翰《铨衡选举宜公,两省独遗非体,乞察处以均吏治
疏》第1745页,六府文藏本;《王谏议全集·疏草》,第38页,六府文藏本。
[42]《国朝列卿纪》第66卷,《明代传记丛刊》第37册,第252页。
[43](明)李时:《张志淳墓志铭》,《保山碑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
111~112页。
[44]《明政统宗》第19卷,第903页,六府文藏本;《明正德实录》第21卷,第2页,
六府文藏本。
[45](明)李时:《张志淳墓志铭》,《保山碑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
111~112页。
[46](明)张志淳:《敕提督屯种昭毅将军金云南都指挥使司事胡公墓志铭》,徐鸿
琴点校:《隆阳碑铭石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5年版,第94~95页。
[47]《杨慎全集》第10卷《跋张愈光结交行》,丛书集成本,第115页。
[48]《古今图书集成》第338册《明伦汇编·交谊典》第95卷《趋附部》,中华书局影印本。
[49](明)杨廷和:《杨文忠三录》第3卷《视草余录》,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本《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28册,第800页上。
[50](明)杨廷和:《杨文忠三录》第3卷《视草余录》,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本《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28册,第801页下~802页上。
[51]《大明会典》第19卷《户部六》,《续修四库全书》第789册,第335下。
[52]《张志淳原配沈善正墓志铭》,《保山碑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113页。
[53](明)张志淳:《南园漫录》卷10《大寺碑》,《丛书集成续编》第18册,第105页上。
[54](明)张志淳:《南园漫录》卷6《永昌》,《丛书集成续编》第18册,第84页下。
[55](明)张志淳:《南园漫录》卷6《金齿》,《丛书集成续编》第18册,第85页上。
[56](明)张志淳:《南园漫录》卷2《郡城》,《丛书集成续编》第18册,第62页上。
[57]《保山碑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111~112页。
[58]如《申说》:“吾郡历年摄政者,平昼残贼贪暴,金曰:此虎而翼也。既离内艰,逾月不归去;莅政鞠岸,衰绖无戚容,而欢笑恣骋,乃以私钱谷余千数,民讼焉。羁于对薄期月,乃厚赂而罪逸。”又《荐贤序》载:“含叹今之吏不奉法,货略为市,苛刻为明,侵年黔首。”参见:《永昌府文征·文录》第4卷《四明三》,云南美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2262、2271页。
[59]《张志淳原配沈氏墓志铭》载:“己丑、庚寅两年(嘉靖八年、九年),1529年、1530年),张志淳曾赞罢镇复郡之议,为群小所诬,构子含以非,罪在缧绁。”参见:《保山碑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114页。张含《结交行》亦云:“回思辛卯年嘉靖十年,1531年)间事,业破家亡不可支。宵人蟠结酷吏横,可堪家世近朱提。”又曰:“牵率万里赴神都,偃蹇六年栖省岸。”参见:《永昌府文征·诗录》卷4《明三·张含〈结交行〉》,云南美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290页。崔铣:《跋张子近稿》曰张含曾“困于省岸”,似亦指此事。参见:(明)张含:《张愈光诗文选》,《丛书集成续编》第142册,第480页。
[60]《张志淳侧室狄印真墓志铭》,《保山碑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117页。
[61](明)张合:《义勇武安王神签碑记》,《隆阳碑铭石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5年版,第153页。
[62](明)张志淳:《南园漫录》第3卷《树松》,《丛书集成续编》18册,第66页;《保山碑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101页。
[63]武安王庙是供奉关羽的庙宇,原本是群祀,洪武初年赐封“寿亭侯庙”,成化十七年镇守太监王举更名为武安王庙后列入祀典。参见:(正德)《云南志》,(明)张志淳《南园漫录》第1卷《庙额》,《丛书集成续编》18册,第57页下~58页上。
[64](清)张廷玉等:《明史》第5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483~1484页。
[65](清)张廷玉等:《明史》第6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736页。
[66](明)焦竑编:《献征录》第88卷,上海书店,第3820页下~3821页上。
[67]《永昌府文征·诗录》卷4《明三·张含〈结交行>》,云南美术出版社2001年版,
第290页。
[68](明)张含:《宣辞代行祖篇》,《永昌府文征》,云南美术出版社2001年版,
第2276页。
[69]《四库全书总目》卷116《永昌二芳记》。
[70]《国榷》卷三十九,第3925页,六府文藏本。
[71]《张志淳侧室狄氏墓志铭》,《保山碑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116~117页。
[72]《张冢妇墓碑》,见《杨弘山先生存稿》,《丛书集成续编》第143册,第219页下~220页上。
[73]《副使张公合墓志铭》,(明)焦竑编:《献征录(三)》,上海书店,卷八十八,第3821页上。
[74]《重修乡贤杨象山先生祠堂记》载:“当张少司徒官南京时,以先生老而贫,迎养署中,每食供馔甘美,先生辄愀然不乐。司徒意厨役治膳之不精也,数责之。会司徒他出,厨役直诣先生前,跪请素嗜品味,幸予明示小人谨善调之,庶免主官责。先生皇然,谓吾安寒素,蔬食自谓过分,今珍错罗列如此,惧暴殄,非有他也。司徒反即恳归。司徒知先生不可留,厚分廉俸,以为养老计,辞不受。乃强款数日,命工制笔数十具,空其管,实以金;墨数匣,以金为体,墨涂之,图志宛然。先生以其土物也,受之。归随分遗留亲友,最后余一墨。复有所之者,先生谓此门人某所赠遗,留以志惠,段之不可遂全界之。先生非不知其为金也,但所重者不在此也。”参见:徐鸿琴点校《隆阳碑铭石刻》,云南美术出版社2005年版,第298~2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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